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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二、风险因素”部分,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2020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2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520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2020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2.22%;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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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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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公司的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符合国家环保战略方向的节能环保型油墨产品及数码材料、功能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客户提供完整的油墨相关产品和印刷解决方案,目前主要产品包括UV油墨系列产品、胶印油墨系列产品和液体油墨系列产品。
公司长期致力于自主研发创新,具备对各类印刷油墨产品的设计、优化、工艺的持续创新和改进能力,不断丰富产品线来满足客户的需求,持续提高产品对环境的友好程度和对节能的响应力度,进一步扩大市场占有率。公司重点产品的生产规模、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均处于国内行业的领先水平,产品广泛应用于高品质的包装印刷、出版印刷及商业印刷等领域,助力安全健康和环保节能的绿色生态环境。
2、主要的产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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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主要为下游客户提供完整的油墨相关产品和印刷解决方案,从而获得收入和现金流并实现盈利,盈利主要来自于节能环保型印刷油墨产品及数码材料、功能材料的销售收入与成本费用之间的差额。
公司通过不断的研发创新,能够快速响应下游客户的需求,向客户提供高性价比且稳定量产的产品,使公司在行业竞争中取得优势。
2、采购模式
公司实行“以产定购”的采购模式。
国内采购计划按照公司生产计划进行分解,常规通用性原材料建立安全库存进行采购,其他的零星材料按照使用部门或者计划部门采购需求进行定量采购;国外采购计划由业务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及其他物料需求情况,逐单编制提交采购申请,然后根据采购申请的要求编制相应的采购进口订单,逐单采购。
3、生产模式
公司采取“安全库存”与“以销定产”相结合的生产模式。
对部分销售量较为稳定的产品,公司一般备有1—2周的安全库存。根据现有库存和安全库存相比对,若现有库存少于或等于安全库存则安排生产,具体生产一个批次的量按照最经济生产量下达。对于有常备库存的产品,公司设定最高库存,一般情况下,产品的库存不超过设定的最高库存量;以销定产的产品,公司根据接到的订单需求量安排生产,此类产品不备库存。
4、销售模式
公司实行以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模式。
经销:公司经销收入占比在70%左右,结合相关产品的业务特点和国内印刷行业较为分散的现状,主要面向全国一级经销商进行销售,一级经销商通过直销或各个细分区域的分级经销商来服务全国印刷业客户。公司对经销商均为买断式销售,不存在代销的情形。
直销:对于印刷行业内具有细分市场领导地位的印刷企业,公司采取直销的模式,通过个性化服务来增强客户粘性,满足客户需求,并通过这些客户的影响力提升公司的品牌。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油墨工业自二十世纪80年代以来,伴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及科学技术的进步,全球油墨制造业产量不断上升,行业集中度显著提高,全球前10大油墨企业约占全世界70%以上的市场份额,美国、中国、日本和德国成为世界主要的油墨生产国和消费国。近年来,全球油墨年产量约为420至450万吨,其中我国油墨产量约占全球油墨总产量的17%,我国已成为全球第二大油墨生产制造国。
(1)产业政策支持,前景明朗
与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油墨行业特别是节能环保型油墨的生产使用起步较晚。油墨服务于包装印刷行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产品已被归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目录中的重点鼓励和推广使用的“新材料产业”类别的“先进石化化工新材料”之“新型功能涂层材料”,同时也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优先鼓励的“水性油墨、紫外光固化油墨、植物油油墨等节能环保型油墨生产”行业。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环保意识的不断增强,通过技术及设备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我国油墨工业取得了长足发展,我国油墨市场正在朝着高技术化、产业化、标准化、安全节能环保的纵深方向发展。
(2)绿色环保理念成为主流
根据中国油墨协会相关资料显示,我国油墨年产量已从2012年的61.5万吨,发展到2019年的77万吨,年均增长率约为3.3%。在过去的十几年中,我国油墨产品的质量和数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我国印刷品人均消费量仍很低,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油墨的大力发展也显而易见。未来我国油墨工业的发展,除了增加产品外,将更注重于调整产品结构,主要在于提高生产集中度,加大研发力度,提高科技含量和产品质量及产品的稳定性,使之更好地适应当今多色、高速、快干、无污染、低消耗的现代化印刷业需要。
随着环保和安全生产监管力度的逐步加强、对节能环保理念的不断提升,UV油墨、水性油墨、全植物油胶印油墨等产品,特别是UV油墨等环境友好、高效、节能、适应性好、经济的优势逐渐体现出来。目前,绿色低碳、节能环保已上升为国家战略,公司生产的油墨产品及今后的研发方向深度契合节约能源和资源、降低VOCs等污染物排放的国家绿色可持续发展战略。
(3)技术门槛高
油墨行业相关技术水平要求较高,需要多种研发、工艺、技术的长期积累才可实现具体材料性能的突破,行业进入具备较高的技术壁垒,主要表现为:①油墨用树脂是油墨产品的核心原材料之一,许多油墨性能的提升都通过树脂产品开发得以实现;②自动化水平较高的生产工艺为油墨产品的生产效率提升和质量稳定奠定了基础;③为满足油墨各种使用用途、印刷条件要求进行开发、设计、调整油墨配方的核心技术,是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的核心之一。以上技术壁垒的突破均需要较长时间的积累和钻研,行业新进入者或技术较为落后的厂商难以在短时间内快速突破上述壁垒。
公司具备完善的油墨产品研发体系及基础材料研发能力,在长期研发积累的大量产品及材料实验数据、工艺经验基础上,形成了油墨相关核心产品、配方和工艺技术。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作为国内领先的综合性油墨产品及印刷解决方案服务商,公司产品已覆盖国内市场的主要节能环保型油墨品种,公司拥有的“杭华”品牌是全国油墨行业颇具影响力的品牌,已在行业内树立起高技术、高品质、优质服务的市场形象。公司拥有的“杭华”等商标被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为“浙江省著名商标”。公司生产的杭华牌油墨被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认定为“浙江名牌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始终保持在同行业前列,尤其是在UV油墨方面,公司是国内少数拥有完整全套核心技术的生产企业,引领国内UV油墨行业的技术进步。根据中国油墨协会对油墨行业三十余家重点企业的数据统计, 2020年1—6月公司油墨产品在重点企业中的市场占有率超过6.3%;而UV油墨在重点企业同类产品中的占比超过52.6%,遥遥领先于其他竞争对手。
经过三十多年持续的科研投入,公司已在节能环保型印刷油墨产品的配方设计、生产工艺、检测技术等方面形成了自主核心技术,并具备对相关产品设计、优化、工艺的持续创新和改进能力,使公司产品始终保持行业优势地位。公司已培养出各个层次的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拥有16项发明专利并掌握UV油墨、胶印油墨、液体油墨的核心技术,以及行业内首家印刷技术研究室和行业领先的国家CNAS认证的分析检测中心,共主持/参与起草油墨产品相关国家/行业标准三十余项。公司是国内油墨行业唯一入选的“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并入选“2019年度浙江省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名单”。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行业标准发展
2020年度,公司参与编制的两项国家标准《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GB 38507-2020)和《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测定方法》(GB/T 38608-2020)正式颁布。此外,生态环境部《印刷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1089-2020)等产业规范也相继颁布、实施,为油墨行业的稳步发展指明了发展方向,提供了积极的政策环境,将有利于推动油墨行业向环保节能高效绿色的未来方向发展。公司也将持续沿着既定的发展目标推动新型环保型油墨和技术的发展。
(2)市场需求发展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人们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消费者对食品、医药、烟酒、化妆品、玩具等包装用印刷油墨提出了较高要求,UV油墨等环保、无毒、节能、减排的绿色特性正好符合消费者对包装印刷油墨的较高要求。因此,我国对油墨的绿色要求是环保型油墨发展的良好契机和机遇。油墨行业的下游主要为印刷工业,随着我国食品工业、医药、电子信息、电子商务、物流等行业的快速发展,包装印刷产业得到了迅速发展,成为印刷业的发展重心,增速高于印刷行业的整体增长速度。未来巨大的包装印刷市场需求是维持油墨行业发展的重要支撑。
(3)新业态发展
印刷行业正向“绿色化、数字化、智能化、集约化”方向发展,油墨行业围绕印刷行业发展特点,继续坚持以发展绿色环保油墨为主要指导方向。公司进一步投资建设中国先进的环保绿色油墨生产基地和新材料研发中心基地,作为国内油墨行业内唯一的“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2020年公司依托多年积累的雄厚技术研发能力、以创新的思路继续践行绿色、环保、安全为核心的发展规划。通过推进产品的绿色化设计、生产和应用,构建数字化管理和云端服务平台建设,创新进行智能化、集约化、连续化生产工艺方面的提升与应用开发,助力油墨行业和印刷行业“四化”实现联动发展。
油墨产品绿色化的主要内容包括低VOCs化、低气味化、低迁移化、高生物质含量、可降解、可堆肥以及纸张的可回收性等主要方面。表现如下:
①低VOCs化已经成为全行业的基本要求,新国家标准除了对油墨VOCs提出明确的含量限值标准外,还包括《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 38508-2020)和《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 33372-2020)等,围绕印刷相关的全部材料和全过程提出了明确的VOCs排放限制。因此,全系列油墨产品的低VOCs化是油墨企业保持市场认可的基本要求;
②低VOCs基础上,应对各类印刷品终端客户的应用场景,在低气味化、低迁移化、高生物质含量、可降解和可堆肥、纸张的可回收性领域,将成为绿色化发展的主要内容。特别在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包装、儿童玩具与书刊领域,对于低气味和低迁移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③生物质基含量、可降解和可堆肥性以及纸张的可回收性方面,有一定的相通之处,其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减少对纯石油化工产品的应用,更多地使用天然材料,也是油墨全生命周期的重点一环,是油墨产业与印刷工业实现可持续发展和循环经济的必然方向;
④数码印刷具有“无需制版、按需印刷、可变数据”等优势,目前处于发展上升期。喷墨印刷设备通过电子行业与数据处理行业的技术进步,产品的迭代也在逐年推进,同时应用领域也逐渐从广告等传统的印刷领域,进一步扩展到装饰,建材,电子部件,玩具等各个制造领域,行业研发投入较高,总量快速增长。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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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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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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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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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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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8,705.41万元,同比比下降2.04%;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10,926.53万元,较上年同比增加21.24%;每股收益0.46元,较上年增加21.05%;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每股收益0.40元,较上年增加21.2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22%,同比增加1.48个百分点;扣除非经常损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85%,同比增加1.53个百分点。
2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1)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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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4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母公司及7家子公司,其中安庆杭华自2020年5月起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详细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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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71 证券简称:杭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6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56号),同意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华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申请。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0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3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64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5,893.83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746.17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4日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0年12月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564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2020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36,802.77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制定了《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并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25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子公司湖州杭华功能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华功材”)、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子公司浙江杭华油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杭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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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余额与募集资金实际结余金额差异537.73万元系应付未付发行费用。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研发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保持公司产品技术先进性,同时不断扩充、完善公司产品线,巩固并强化公司的行业地位,为公司的发展提升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较难单独核算其直接经济效益。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0年12月22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杭华功材、浙江杭华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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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杭华股份募集资金2020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九、备查文件
(一)《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2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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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571 证券简称:杭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7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1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华股份”)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9,265,288.59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21,373,205.40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2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520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2020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2.22%。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结合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业绩、未来发展前景,公司基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规划,并充分考虑和平衡业务发展与股东合理回报之间的关系制定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我们认为董事会提议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上述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及其他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会将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10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盈利水平,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发展阶段和未来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688571 证券简称:杭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8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属公司及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以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华股份”)于2021年3月10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2,814万元。关联董事中間和彦先生、三輪達也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此次有关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相关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未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其交易行为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并通过了该项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日常业务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价格定价合理公允、程序合规,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株式会社T&K TOKA需回避表决。
(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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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因预计公司2021年销售业务需求增长,相应的材料采购增加。
注2:因株式会社T&K TOKA对其全资子公司东华油墨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东华”)进行业务调整,不再单独通过香港东华向公司采购产品和商品。故公司原销售给香港东华的部分产品和商品转而销售给株式会社T&K TOKA所致。
注3:“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同类业务数据。
(三)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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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2020年度公司销售有所下降相应采购减少,以及部分进口商品国产化替代所致。
注2:2020年5月起因株式会社T&K TOKA对其全资子公司东华油墨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东华”)进行业务调整,不再单独通过香港东华向公司采购产品和商品。株式会社T&K TOKA及其下属其他公司开始根据自身需求直接向公司进行采购,所涉及的下属子公司有PT.CEMANI TOKA、KOREA SPECIAL INK INDUSTRIAL CO.,LTD.、TOKA(THAILAND)CO.,LTD.、ROYAL DUTCH PRINTING INK FACTORIES VAN SON B.V.,故各单体相关关联交易预计与实际金额存在一定差异,合并计算后实际金额在2020年度预计金额内。
注3:“2020年度实际发生交易金额”包含代垫运费部分。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株式会社T&K TOKA(以下简称“TOKA”)
英文名称:T&K TOKA CO.,LTD.
“TOKA”系于1949年(昭和24年)12月23日依据日本法律在日本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株式会社),目前为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公司股票代码为4636,股票简称为T&K TOKA),住所为日本国埼玉县入间郡三芳町大字竹间泽283番地1,董事长兼总经理为增田至克,主营业务为各类印刷用油墨、合成树脂的生产销售。TOKA股权结构较为分散,不存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注册资本为2,080百万日元。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0年3月31日,TOKA总资产为67,950百万日元,净资产为42,957百万日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8,217百万日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8百万日元。
注:TOKA 2019财年(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
2、公司名称:浙江迪克东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克东华”)
英文名称:ZHE JIANG T&K TOKA FINECHEMICALS CO.,LTD.
“迪克东华”于2018年1月10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嘉兴平湖市注册成立,注册资本2,00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为田边贡先生,主营业务为液晶滤光片颜料分散液的生产、销售,TOKA持股100%。公司地址为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独山港镇乍全公路北侧(浙江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359室)。
3、公司名称:东华油墨国际(香港)有限公司(简称“香港东华”)
英文名称:TOKA INK INTERNATIONAL(HONGKONG)LTD.
“香港东华”于1985年10月2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注册成立,注册资本6,163.7万港元,法定代表人为尾崎浩史,主营业务为印刷油墨的销售,TOKA持股100%。公司地址为Room 510, Tower 1, Silvercord, No.30 Canton Road, Tsim Sha, Kowloon, Hongkong。
4、公司名称:株式会社チマニートオカ(简称“印尼东华”)
英文名称:PT.CEMANI TOKA
“印尼东华”于1971年3月在印尼共和国西部爪哇州茂物县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1,296,885.9万印度尼西亚盾,法定代表人为西森茂年,主营业务为印刷油墨的生产、销售,TOKA持股72.58%,雅加达特别市持股27.42%。公司地址为Jl. Landbaw Km. 2.5 Desa Sanja, Citeureup Bogor 16810, Jawa Barat, Indonesia。
5、公司名称:韩国特殊油墨工业株式会社(简称“韩国东华”)
英文名称:KOREA SPECIAL INK INDUSTRIAL CO.,LTD.
“韩国东华”于1979年4月在大韩民国仁川广域市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13,248万韩元,法定代表人为吴正国,主营业务为印刷油墨的生产、销售,TOKA持股100%。公司地址为No.1385-7, Juan-dong, Michuhol-Gu, Incheon, Korea である。
6、公司名称:东华(泰国)株式会社(简称“泰国东华”)
英文名称:TOKA(THAILAND)CO.,LTD.
“泰国东华”于2016年1月在泰国注册成立,注册资本200万泰铢,法定代表人为栗本隆一,主营业务为印刷油墨的生产、销售,TOKA持股49%,MHCB Consulting(Thailand)Co.,Ltd持股48%,FDI International Co.,Ltd持股3%。公司地址为66/14 Moo 6, Tambol Bang Phriang, Amphur Bang Bo, Samut Prakarn 10560, Thailand。
7、公司名称:ROYAL DUTCH PRINTING INK FACTORIES VAN SON B.V.(简称“荷兰?万松”)
“荷兰?万松”于1920年在荷兰希尔弗瑟姆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95千欧元,法定代表人为雛田谷英幸,主营业务为印刷油墨的生产、销售,TOKA持股100%。公司地址为Kleine Drift 41–1221 JX Hilversum–The Netherlands。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资信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对公司结算的款项不会形成坏账。公司及子公司将就2021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订单合同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销售的主要情况
关联销售的价格按照市场化的定价原则,由双方根据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公司及子公司向TOKA及其下属子公司的销售,主要采取由购买方直接下单的方式,在订单合同中约定销售商品的名称、数量、金额,以及运输方式、付款方式、结算方式等信息。
(二)关联采购的主要情况
关联采购系公司向TOKA采购油墨相关原材料和成品为主,双方签订了相关采购定价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2019年6月,公司与TOKA签署了《关于杭华油墨向T&K TOKA采购的价格协议》对各类商品采购价格的定价方式予以约定,具体情况如下:
原材料:TOKA购买价格+5%(利润)+JPY15/KG(出口各种费用);
产品:TOKA制造成本+10%(利润)+JPY65/KG(出口各种费用);
设备仪器:TOKA购买成本+10%(利润)(包含出口费用、包装费等)。
协议一方如出现需要变更前项价格的情况时,应事先通知对方,经协商后方可进行变更。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1年有效,但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双方未提交书面的解约申请时,本协议按照相同条件自动延期1年,以后也相同。经双方协商,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行签订新的协议。
公司直接向TOKA下达各类产品的采购清单并签署采购订单合同,主要采取由公司直接下单的方式,在订单合同中约定采购商品的名称、数量、金额,以及运输方式、付款方式、结算方式等信息。
四、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的必要性和持续性。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是依据公司日常需求进行的,与关联方的合作是公司正常经营的需要,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和采购成本,同时获取公允收益,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进行,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
(二)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规则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此项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影响。
(三)公司及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日常业务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风险较低并且可控,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地进行,关联交易价格定价合理公允,符合诚实守信和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关联董事就相关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价格及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未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较大依赖。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688571 证券简称:杭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9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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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0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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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支付给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度审计费用为50万元(不含税)。
2021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1年2月5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一致同意将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很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任务,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要求。综上,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需求。公司本次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3月10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四)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3月10日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对公司具体审计工作中,能够做到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五)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688571 证券简称:杭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0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上市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以及《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时间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作为境内上市公司,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二)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三)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四)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修订的租赁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新租赁准则与现行租赁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执行新租赁准则预计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688571 证券简称:杭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1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华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2月28日以通讯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1年3月10日下午在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林洁女士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体现了公司监事会2020年度的工作情况。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在2020年度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维护了股东及公司的合法权益。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编制,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全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一致同意并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财务预算是在认真分析和总结2020年度全面预算实际执行情况的基础上,围绕公司发展规划和2021年度生产经营展望,结合市场和业务拓展需要,本着积极稳健原则,充分考虑预算年度的情况变化进行编制,一致同意并通过《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管理遵循了专户存放、规范使用、如实披露和严格管理等原则,未发现公司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事项,未发现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对公司具体审计工作中,能够做到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日常业务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价格定价合理公允、程序合规,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扩充公司融资渠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688571 证券简称:杭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2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4月6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5号大街(南)2号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6日
至2021年4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1年3月10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议案3、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8、议案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株式会社T&K TOKA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1年4月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5号大街(南)2号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拟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护照复印件办理登记。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以用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以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在函件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请于2021年4月2日15: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进行电话确认。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请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不超过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5号大街(南)2号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陈建新
联系电话:0571-86721708
联系传真:0571-88091576
电子邮箱:stock@hhink.com
邮政编码:310018
特此公告。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